在跨境继承法律实务中,外籍华人继承中国境内动产遗产的情形时有发生。本文以美籍华人继承美籍华人在华银行存款为例,结合现行外汇政策与实操经验,从实务问题、办理流程及特殊情形三个维度展开分析,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

一、实务核心问题与解决方案
(一)身份同一性证明难题
问题:被继承人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美国国籍,如何证明其与银行开户时的中国籍身份为同一人?
解决方案:由被继承人原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明确记载其国籍变更前后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护照号及变更时间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满足境内金融机构的审核要求。
(二)外汇管理政策适用问题
问题:外籍继承人完成继承手续后,是否需要办理购汇才能将资金汇出?
解决方案: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外籍继承人继承外籍被继承人中国境内的动产遗产(如银行存款)时,可以直接以人民币形式办理跨境汇款,无需单独申请购汇。这一政策简化了操作流程,但需提前确认境外收款账户接受人民币跨境汇款的合规性。
(三)银行审核要点(以工商银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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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若涉及委托办理,需所有委托人本人到场签署;银行将逐项核实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确保内容与继承事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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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验证:
银行通常要求与继承人进行视频连线,通过护照原件核验身份,确保申请人与公证文件中的身份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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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调:
部分银行支行可能缺乏境外继承业务办理经验,建议提前与银行跨境业务部门沟通,明确政策依据(如无需购汇的具体规定),避免因操作生疏导致的流程延误。

二、外国人继承中国境内动产遗产操作流程
(一)境外材料准备与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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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继承人护照及中文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翻译并公证)。
·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结婚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公约成员国适用简化程序:若继承人所在国为《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2023年11月7日起生效),相关公证书仅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无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非公约成员国/无外交关系国家:需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若存在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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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相关文件
·死亡证明(境外死亡的,需经当地公证及中国使领馆认证)。
·遗嘱(如有):需符合中国法律或遗嘱人立遗嘱时/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且需经翻译、公证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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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证明文件
·银行存款:提供账户信息、存款凭证;
·其他动产:按财产类型提供权属证明(如股票持仓证明、动产购买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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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的签署与公证
若继承人需委托他人(包括境内律师或亲友)办理继承手续,应在美国(境外居所地)签署中英双语版授权委托书并完成当地公证程序。
(二)中国境内继承公证办理
携带上述文件向被继承人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继承公证,由公证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及继承人资格,出具继承公证书。
(三)银行存款余额查询
凭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等文件,向存款所在银行申请调取被继承人账户余额及财产明细。
(四)跨境汇款线下办理(无需购汇)
通过银行柜台办理人民币跨境汇款,无需经过购汇环节。需提前确认境外收款银行接受人民币汇款的政策,并提供准确的收款账户信息(包括账号、银行地址等)。

三、特殊情形:外国人继承中国籍被继承人遗产的购汇要求
前文主要探讨的是外国人继承外国人遗产,而若继承人为外籍人士,被继承人为中国公民(即“外国人继承中国人境内遗产”),与前述情形的核心区别在于需要办理购汇手续,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继承人需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具体可参考如下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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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申请书》
2
《个人继承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跨境继承业务涉及多国法律及外汇政策,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材料准备完整、程序合规。实务中还应注意《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带来的简化便利,以及不同继承情形下的购汇差异,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办理延误。本文仅作简要分享,不构成专业法律意见,若需个案指导,欢迎联系君伦跨境业务团队获取专项法律服务。


